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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在越台商的朋友看到此篇請轉告他們

一.在兩支旗竿上掛上大幅我中華民國國旗與越南國旗
二.找數塊長5M內×2M高的牌子上寫上下列公告,並將公告分為6格
1.在牌子的最上部貼上我中華民國的國旗與越南國旗的圖案
2.此為中華民國台灣在越南所設立的工廠非中國大陸所設立
3.註名內有多少越南籍員工
4.除本廠員工外只要你們有人敢踏入本廠範圍一步我立刻從越南撤資撤廠
5.裏面的所有越南籍員工也將因踏進本廠範圍的人而立刻失業
6.到時所有因你們而失業的人員找你們這些踏入本廠的人報仇時一切後果自負

三.將這些牌子立於廠房圍牆內的明顯處或直接立於牆外
四.將包括大門、側門、小門、...等所有的門大開
五.派人站在安全的明顯處監視
六.把行理放在更明顯的地方,但請把錢及照放在身上,如無法阻擋就能以最快的時間散人
七.請用越南文寫否則他們看不懂也是白搭

希望這篇還來的及幫上一些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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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劉唐均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